近日,据深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其中关于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的,从意见稿来看将放宽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对象和条件。并在现行调控政策中常规增量指标额度和配置方式保留不变的基础上,拟新增专项增量指标。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方式一次性配置。
该阶梯计算如下,累计参加摇号1至24次未中签的,为第1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25至48次未中签的,为第2个阶梯,以此类推。申请人每上升一个阶梯,在摇号中增加一个摇号编码。也就是说累计摇号期数越多中签率越高。
另外放宽申请对象条件则由现在的4种符合条件扩展到7种,新增了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或者持有广东省核发登记地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且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另外,有效编码有效期拟将由现在的3个月调整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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